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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2022-09-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解散的原因有以下情形: (1)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公司有上述第(1)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公司依照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的,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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