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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其他职工实行同工同酬,其工资的确定和调整与其他职工同等对待。
用人单位不得与农民工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其对农民工因亡或者患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约定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约定无效。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每月按时、足额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因农民工违规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要求农民工赔偿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按照约定扣除工资赔偿经济损失的,扣除额不得超过农民工月工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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