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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与债权协商将借款合同延期的,如果经保证人同意的,担保期间按延期后的期间计算,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
1、如果可以,建议还是重新签。 2、因为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只应对经他同意、签字(盖章)的保证内容承担担保责任。借、贷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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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履行借款合同算违约。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构成违约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有违约行为,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 2.有过错,即违约一方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这也是违约责任的主观要件。 3.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4.存在因果关系,即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最高额抵押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情形。 最高额借款合同结算期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的抵押人和债务人可以不是同一人。
所谓延长借款合同,其实是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期限予以变更,一般实践中,只要双方对延长借款期限达成新的合意,并签署补充协议即可。如果签订了新的补充协议,借款期限予以延长,那么,合同双方需要从自己的立场来考虑,其他的合同义务和权利是否要进行一并变更,比如还款方式、计息方式,以及延长借款期限是否需要提供额外的担保等等。这里的变更必须明确,用词精准,不能含糊其辞,否则根据释义的第78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比如双方约定延长还款期限,借款人须尽快还本付息,这样的变更属于约定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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