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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应承担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举证责任。举证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针对对方所述借款用途提出反驳依据。你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6年第...
1、完善夫妻家事代理。夫妻之间仅相互享有日常家事代理权,对于日常家事以外的重大事务,如贷(借)款、租赁房屋、处分不动产等,由于处理后果对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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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当寻找相应的证据,证明债务是由对方编造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需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证明对方伪造债务,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在诉讼中,若只有欠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所以无法证明。但是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无法通过离婚的方式逃避,因为在离婚时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也就是夫妻即使约定了债务由一方偿还,债权人依旧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因为约定只对夫妻有效,无法对抗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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