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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金返还是不支付利息的,单位支付给购货方的质保金是为了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在一定时期内不出问题到期后如果合格对方单位就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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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金返还是不支付利息的。单位支付给购货方的质保金是为了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在一定时期内不出问题。到期后,如果合格,对方单位就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果不合格,就不能返还了。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按照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资金,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维护建设工程的缺陷。 建设单位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保证金预留在左右比例; 如果社会投资项目采用保留保证金的方式,保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保留保证金的方式和比例。
1、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在法律上的规定是:工程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工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质保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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