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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约为房屋售价的5.5%,满两年免交),原业主缴纳。 2、个人所得税(房屋售价差额的20%或房价的1%,家庭唯一住房可申请免税),...
1、买房人应缴纳税费。契税:房款的 1.5%;印花税:房款的0.05%;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 1.36元平方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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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到两年交易时如何征税: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负责; 2、评估费0.5%买方负责(评估金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金额首次在90平方米以内%、90平~142平方米.5%超过142平或非首次3平%,买方支付; 4、所得税按全额1%,由卖方承担; 5、交易费6/平方,双方承担; 6、工本80元,买方承担;(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承担; 7、营业税5、6%卖方缴纳。
二手房交易缴纳契税,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向税务机关提供契税缴纳资料,由纳税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契税的纳税人是买受房屋权属的单位或个人,即房屋买卖关系中的买方。二手房交易中契税缴纳税率分为:家庭唯一住房且90平米以下的1%,90平米以上的 1.5%;二套房90平米以下的1%,90平米以上的2%。 以上标准为住宅类住房的契税缴纳税率,如果是非住宅类的房屋,则一般按3%税率交纳契税。契税具体缴纳的金额是房屋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乘以税率。上述二套房指的是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而不是家庭第二次购房。如果家庭第二次购房时已经将第一套房出售,仍按首套房计税。以上税率规定不适用于北上广深地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第五条规定,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就具体政策而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428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属补偿性质的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同时财税〔2010〕42号还明确规定,对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也予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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