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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判决的刑期。 2、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犯...
1、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指定住所监视居住、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 2、被判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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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时间不能折抵刑期。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一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既不属于一种刑罚,也不会被羁押,所以不能折抵判决后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是不可以折抵刑期的,它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另外,在刑法中,关于折抵刑期的规定,具体如下: 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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