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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离婚

2021-01-28
日子一天天悄悄过去,生活中的一件件小事成了记忆。他有责任心,她是个孝顺女。在旁人的眼里,这是多好的一对啊,到了37岁的年龄,他们却分手了。昨日,区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离婚。  张在法庭上说,结婚第一个月,妻子姜就以走亲戚为由,夜不归宿。婚后头3个月里,妻子居然有一半时间不在家。8月,自己受伤住院两周,妻子一直未来探望,夫妻感情荡然无存。婚后9年,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半,他认为妻子遗弃自己,要求离婚并赔偿损失费1万元。  姜X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地说,1987年,她在岸烹饪学校毕业后,受聘在大知名酒楼工作,3年后成了主厨。作为家中长女,她一直忙着努力挣钱养家,帮家中还债,无暇考虑个人问题,等家中经济稍好后,已到了1997年,自己已是28岁的大姑娘了,经人介绍认识了张永福后,两人结婚。  由于酒店工作没有假期,她结婚也只请了1天半的假,次日就上班了,3天后“回门”,她早上赶回娘家,中午就到单位上班。平时,客人吃到什么时候走,她什么时候才能下班,因离家较远,有时候太晚,她就住在酒店里。丈夫生病,她认为有婆婆照顾,就没有抽空去看……  张X福认为,一切都已覆水难收,这些年让他丝毫感觉不到家庭的温暖。  法院一审认为,姜虹因工作繁忙,回家少符合常理,张永福要求赔偿一说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支持。但是双方确实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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