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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公告送达后多久开庭

2022-02-27
具体的开庭时间要由法院来确定,一般应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通过正常途径无法送达被告的,法院可以通过公告方式来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而因要留给被告十五日的答辩期,所以具体开庭时间还应在送达之后再过十五日。之后,法院即可根据公告送达所确定的时间,进行开庭审理;如果被告没有到庭的,则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同样,法院在判决后,也需要通过公告方式来送达判决书。《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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