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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儿童要想办理身份证,需要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二、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儿童身份证的有...
身份证丢失后要及时的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挂失补办,在挂失身份证后,居民可以申领丢失、补办身份证。公民在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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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身份证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换领期间有急用的,可以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3天可取,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法律效力等同于居民身份证; 2、受理窗口受理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3、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4、根据身份证的办理进度提示(原则上来说,60天,有条件地区,一般30个工作日左右),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经办地的派出所领取身份证。
1、申请人或代理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充手续。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3、工作人员检查户口簿,审查《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4、缴纳证明书的工本费用,领取收据。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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