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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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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了离婚后子女抚养和抚养费的支付,具体如下:第七条: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金额,参照上述比例。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第八条:抚育费应当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第九条: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产折扣子女抚养费。第十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由抚养方承担子女的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证子女的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允许。第十一条:抚育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为子女十八岁。如果16岁以上不满18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第10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第11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 1,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 2,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3,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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