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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种交法:一是公司给交,二是自己个人去交。 2、如果公司给交的话,他们每月从工资里扣除8%,公司出22%,国家给出70%,三者加起来就是...
国务院决定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6.5%左右。但并非是企业离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养老金水平为基数上调6.5%的比例,而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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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上班也可以交养老保险。带上自己有效证件到社保基金那办理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女同志退休年龄为55岁,男同志退休年龄为60岁,因此缴费年限为从投保之日起直至退休年龄时止。个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时,只需带上户口、身份证、1寸相片2张就可到辖区社会养老保险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在缴费时,将根据贵州省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由个人缴纳20%,该基数将每年调整一次。目前我市交费基数最低档次513元,按缴费比例20%计算,个人需缴费102.60元/月,最高档次为2561元,个人需要缴纳512.2元/月。在领取时,社保部门将根据当时的社会平均工资及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所缴纳的保险费计算发放。
外地社保可以转回老家的。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2、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西沙群岛病假工资规定是: 1、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2、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3、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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