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1月23日23时40分许,省市三合乡永安村三组吉林省江城机械废旧仓库堆料场因易燃易爆物引起爆炸,造成周围部分房屋不同程度受损。截至24日1...
11月23日23时40分许,省市三合乡永安村三组吉林省江城机械废旧仓库堆料场因易燃易爆物引起爆炸,造成周围部分房屋不同程度受损。截至24日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1月23日23时40分许,省市三合乡永安村三组吉林省江城机械废旧仓库堆料场因易燃易爆物引起爆炸,造成周围部分房屋不同程度受损。截至24日12时40分,此次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57人受伤,其中1人危重。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周边群众已全部疏散,涉事企业负责人已被控制。目前,各项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事故具体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企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是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根据刑法第134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情节特别恶劣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造成伤亡的人数较多,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影响的等。
11月23日23时40分许,省市三合乡永安村三组吉林省江城机械废旧仓库堆料场因易燃易爆物引起爆炸,造成周围部分房屋不同程度受损。截至24日12时40分,此次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57人受伤,其中1人危重。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周边群众已全部疏散,涉事企业负责人已被控制。目前,各项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事故具体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企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是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根据刑法第134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情节特别恶劣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造成伤亡的人数较多,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影响的等。
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给予了明确的回答,故意用爆炸的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爆炸行为,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 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犯爆炸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严重后果,是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犯爆炸罪虽然已经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但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仍应依照本条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犯爆炸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其中,十年以上量刑的数额“重大损失”标准,一般为5万元以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