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如果是第三者怎样追究离婚责任?

2023-09-12
1、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由于一方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肯定会因此受到损害,该损害包括物质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因此,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所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人只能是离婚夫妻中有过错的一方,第三者不属于此项诉讼的当事人。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