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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贷款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2025-01-2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九条规定,如果固定资产满足以下条件,那么对于抵债资产,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人账价值计价缴纳房产税,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过户未取得产权的该类房屋,应从租计征房产税。房产原值如何确认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的相关规定,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第十条规定指出,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如果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那么在计算缴纳房产税时,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先冲减减值准备,再根据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另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四条规定,如果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且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企业、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先冲减减值准备,再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根据《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京政发165号)第四条规定,对于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房屋占一定比重的情况,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如果从价计征房产税,则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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