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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成功的公司法人的责任有: 1、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2、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
注册成功的公司法人的责任有: 1、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2、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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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注册公司法人的责任有以下法律规定: 1、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2、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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