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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有效;2、你应该知道债务人是谁,找他协商共同找到债务人的继承人要求在遗产中归还债务。3、如果债务人不找不配合你自己也应该找;4、如果...
1、有效。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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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死亡与借条有效期没有直接关系,关键看借条的内容,如果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到期后的次日开始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就20年具有诉讼时效。
1、借款人死亡的,出借人可以向死者的继承人主张还款,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债务。继承人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携带借条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合同主体死亡并非一定导致合同终止,这要视您合同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您所指的经济合同是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其合同主体的继承人若不放弃继承财产,则应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即被继承人)的义务。首先,我国法律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问题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7种,即(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债务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一方当事人死亡,显然不属于上述(一)至(六)的情形,而当事人如果不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话,似乎合同权利义务还继续存在。其次,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当区别对待。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放弃继承财产,则应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即被继承人)的义务。对于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因为这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本人具有的经验、能力,甚至是个人品格方面的胜任才与之签订相应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之精神,含有人身依附的合同属于根据合同性质不可转让之合同。同理,其继承人也不应继承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此类合同的权利义务应该随着合同主体的死亡而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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