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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如果你们收养已经到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就已经依法成立。 收养关系成立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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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的缴纳;工资等。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4.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5.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6.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4.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5.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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