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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一般不是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该欠款用于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是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属...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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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3)在婚内双方约定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的,但以逃债为目的的约定除外。 (4)用于违法犯罪如赌博、吸毒等所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 (5)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6)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
结婚期间的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纠纷层出不穷,若该债务形式为对外提供的担保,该担保未经夫妻另外一方同意,也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复函可以认定,该担保债务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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