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直接利...
小额欠款的,可以先和欠款人协商,要求还款。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收集借据等证据,写起诉状,向法院起诉。 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法偿还的,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先与欠款方协商,要求其还款。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收集欠条等证据,写好起诉状,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起诉前进行,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的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起诉前进行,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的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1人已浏览
78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