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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对方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网上发表不当的言论要依据情节而定。依照《治安处罚法》,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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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1、国家没有针对网络诈骗另外规定起刑点;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涉嫌刑事犯罪。
1、不为牟利与朋友分享。如果你朋友系未成年人,而又将该分享与其他人分享,你的分享行为影响甚巨,可以认定你涉嫌犯罪。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淫秽物品的,涉嫌(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犯罪(要从量与危害后果,并结合主观方面分析是否属于犯罪),情节轻的,治安处罚即可。2、如果牟利达到一定数额,涉嫌(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法释〔1998]30号)第八条以牟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k的;(二)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二百至四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一千至二千张以上的;(三)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第三百六十七条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六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364条第1款),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权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结合你的情况,你应当立即通知网络管理者,告知其该网络内容属于你的隐私,要求立即删除,如果其仍未删除,其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可以找寻到捡到你手机的人,他作为侵权人,应当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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