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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工伤,与连续工作时间无关,突发心脏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究其原因,是因病死亡,但是视同工伤,即按工伤对待。《工伤保险...
如果是在工作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死亡,是属于工伤范畴,如果并非工作过程中,那么不能算工伤死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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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因此,如果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心脏病,在48小时死亡的情形,才可以认定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除非有足够的证明,突发心脏病是由于长期加班引发的,可以申请比照工伤处理。也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3,如果没有被认定为工伤,就按非因公受伤处理,享受型应待遇,
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您丈夫是在看工地期间,也就是说既是在工作时间之内,也是在工作岗位之上突发心脏病死亡的,认定为工伤是没有任何异议的。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和第62条分别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能够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说,您可以向公司索要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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