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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要想最大的保护你的利益,关键是证据问题:“由我和老公共同出资14万元,并加上我继承的那10万元和出售这套房所得的80万元,以104万元...
——(1)你婚前的财产属于你个人所有,但是婚后男方参与了还贷的,男方可以主张其参与还贷的份额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的部分。 (2)婚后的所得在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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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以男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有财产,可以请求分得一定的份额。 2、婚后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3、婚前,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婚后,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有充分证据证明与此情形相反的除外。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原则就是财产是否是婚后取得,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的财产大部分都是婚前的,就是你个人的财产,具体制说,婚后购买的房屋的首期如果是你婚前的财产产付的,则应当认定房子中有部分是你的个人财产,你先生婚后月供是夫妻共同财产形成的,应当由平均分割。如果你要在东莞离婚的话,要求有你先生在东莞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1、如该房系女方婚前所得或虽系婚后所得但男方已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合同有效,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如确系夫妻共有财产,女方现在以夫妻共有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因房产证上产权人为女方,购买人已履行合理审查义务,合同过错主要在出卖方的女方(购买方也有部分疏忽,可能没有注意审查其结婚时间),应对买受人的所有损失予以赔偿; 3、如确已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退还房款、赔偿房屋差价、中介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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