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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需要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异地不能办理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
1.本地结婚证不能在外地办理离婚证,需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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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是一定要回当地办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当前有些地区开通了跨省跨区离婚登记服务,凭借居住证也能在外地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则需要在另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办理离婚证时,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目前我国尚未确立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制度,不能异地办理。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如下: 一、男女双方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讲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双方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八、度过三十日的冷静期,颁发离婚证。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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