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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
【1】公司裁员,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办理。就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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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该支付十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经济补偿金:工资不包括津贴,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一般来说,贴票拿的算报销不属于工资哟,这点要注意,原则上是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那么,如果你的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那么是不得超过3倍的。具体的规定你看法条就行。 2、要上税。缴纳方法不明。 3、这个你要有证据证明是胁迫,如果没有证据,让你们签字的多为协议书,那么就视为协商一致解除。 4、要有证据。可以。 5、准备证据,没有人给你打包票,视证据决定。仲裁目前不收取费用,一审5块,二审10块。
您所讲的赔偿其实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问题,如果您同意公司的做法,那么由您来提辞职的话,公司是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再者提醒您注意的是,大规模的裁员依法是需要有法定事由的,否则是不可以的,强行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公司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最后,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您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定的,工作一年半,标准就是一个半月的您的本人工资,按您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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