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老家也是安徽当涂的,关于户口问题目前为止,国家法律并不是很明确,在1998年左右(好像是这个时间,未详查),公安部出台了一个规定,主要意思...
城镇户口转入农村户口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办理户口迁移。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婚且未就业等),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如果当事人此前是“非农业户口”的,是不能转变户口性质的;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具体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 1、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迁入地的户主及集体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农业户口的人员可以迁入“非农业”户口(如购房入户等)所在地落户; 2、但是户口迁移后,当事人的户口性质也会是“非农业”的户口性质。一,迁移户口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按政策想把户口迁移回父母所在地是不行的.原因是凡农业户籍,其在其所在的村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都有资格参与分配一份承包地,并有可能享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权,你已经将户籍迁移出去,脱离了该集体经济组织,因此再将户籍迁移回去,显然要和当地的农民抢饭吃,并且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30年不变"的政策,也没有土体给你分配,所以,一旦接受将你的户籍迁移回去,将引发一系列矛盾.鉴于此现实,当地派出所不会给你办理。你最好找当地派出所的熟人,看能不能通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8人已浏览
701人已浏览
883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