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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拿户口本到民政局不可以补办结婚证,还需要身份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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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只要出具真实有效的户口簿即可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可以,但需要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才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如果户口本丢失,户籍证明不能离婚,建议先补办户口本再办理离婚手续。居民户口簿丢失或被盗后,户主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书面申请(户籍所有成年成员必须在申请上签字)。户主因其他原因不能向派出所申请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字盖章。委托人应为户籍成年人;如果户籍中确实有他人可以委托,警察到户调查后,有居委会和家庭委员会应当出具相关证明,申请补办。上述材料准备好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mainlandChina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在mainla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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