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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委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业务范围的;(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
司法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鉴定:(一)委托人要求终止的;(二)发现委托鉴定事项和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三)发现鉴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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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执业的;(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的;(三)涂改、出借、出租、转让《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四)以诋毁其他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或者支付介绍费、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五)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六)应当停业整改或者终止,继续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七)受理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不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的;(八)组织未经登记的人员违反规定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或者组织司法鉴定人超出本人登记的业务范围执业的;(九)组织司法鉴定人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进行鉴定的;(十)拒绝履行司法鉴定援助义务的;(十一)拒绝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采取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弄虚作假的;(十二)对本机构司法鉴定人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司法鉴定机构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公证、保险服务过程中需要鉴定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处分的;(二)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人选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三)曾被吊销《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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