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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安装施工承包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质量是生命,安全出效益。为确保该工程按时按质竣工验收,现将该工程所有水电安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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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签约双方的信息、工程内容、责任、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期、付款方式等内容,然后双方签字,写上日期即可。可参考以下范文:土石开挖分包合同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劳动法》的规定,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自愿()土石方开挖承包给乙方。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取得()土石方开挖权合法有效。二、甲方应协调好当地政府与当地人民的关系,确保乙方在开挖过程中不受阻碍,顺利进行施工作业。如因甲方处理不当,造成机械停工两天,甲方应支付乙方机械租金。三、甲方应提供乙方人员住宿及生活费。四、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进场费()大写()。五、甲方应提供机械燃油费。六、开挖量以实际开挖量为准,每立方米()元。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应每十五天记开挖一次,并支付乙方所开挖的费用,甲方可扣除燃油费。(预付款项目完成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回填所开挖的坑。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到场义务:1、乙方应到场甲方所需的机械。(提前协商)2一方应保证每月一定的开挖量。3、运输、运输、出料场必须超过一公里。三甲、乙双方需要共同协商:1开挖方式双方共同协商(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2开挖时,土石方遇到直径大于1、5米的石头(每层不超过20%),有水锈层,有坚固的拟结层,甲方应另付破碎费。3、燃油价格上涨,每吨燃油价格上涨,每块砂石油价格上涨一点都没有倍数。(按油价上涨平均分摊)。四项以上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再定。五份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条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规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以保证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签订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电气安装资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管理,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市场秩序,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称许可机关)负责辖区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第五条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业务,受法律保护。第二章分类与分级第六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取得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业务。取得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业务。取得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业务。第七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取得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取得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取得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取得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取得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第三章申请第八条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许可机关提出。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单位,在取得许可机关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营业范围。第九条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单位任职;(五)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应当具有规定年限内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本办法附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规定的具体条件。第十条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许可证申请表;(二)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三)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五)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文件;(六)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供规定年限内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第十一条合并后新设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合并后新设单位的许可证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条件予以核定,但不得高于合并前各方中同类许可证的最高等级。合并后新设单位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除提供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合并的证明材料;(二)合并前各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第十二条分立后新设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机关根据资产、人员和设备等情况,认定分立后至多一个单位部分或者全部延续分立前单位从事同类业务的业绩。分立后新设单位的许可证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条件按照本办法予以核定,但不得高于分立前单位同类许可证等级。分立后新设单位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除提供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分立的证明材料;(二)业绩证明材料;(三)原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第四章受理、审查与决定第十三条许可机关收到申请,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许可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就申请事项作出解释或者说明。第十四条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许可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第十五条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审查,并按以下规定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一)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二)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通知书中应当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第十六条许可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第十七条许可机关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五条取得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35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净资产600万元以上;(三)技术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四)具有不少于30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人;(五)具有不少于2人的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专业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六)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3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15人;(七)具有《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预算员不少于2人、安装工长不少于6人、兼职质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合同管理员不少于1人;(八)设置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兼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1人;(九)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十)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六条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10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净资产240万元以上;(三)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四)具有不少于8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人;(五)具有不少于1人的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专业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六)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15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5人;(七)具有《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预算员不少于2人、安装工长不少于6人、兼职质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合同管理员不少于1人;(八)配备有至少1名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九)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十)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法定代表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电子信箱:法定代表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电子信箱: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指分包部分之间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第四条质量标准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承包人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人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人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元整。 第七条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人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付款办法 第九条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的工程范围自年月日开工至年 月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中间开工 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 月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第十二条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特殊条款。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总承包人收执 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份。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总承包人:分包方:年月日订立 附表1: 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预算号工程名称单位工程数量预算(概算)价值预定工期 开工竣工备注 附表2: 总承包人(发包人)负责供应材料表 品种规格单位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 附表一:工程项目一览表建设单位: 序号工程名称设计单位栋数结构层数面积资金来源批准文号投资总额(万元)工程总造价(万元)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备注 维修、屋外、管道、给排水等项目也应按此表逐项填写。 附表二: 由甲方负责供应设备和材料表 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交料地点到场日期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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