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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是,在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校、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本条规定即将...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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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学生在学校被打,学校有责任,因为学生是未成年人,没有自我保护能力.2,如果是工作单位,打架双方都是单位作人员,单位没有责任(经济责任),单位可能受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批评或黄牌警告,社会治安没有搞好,内部管理不好,思想工作没有做好等等.3,如果是外来人员打伤了正在上班的工作人员,单位有责任,应当先行支付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再向打人者追偿.
学生在学校卫生间意外摔倒,责任由学生和学校共同来负,学校负管理不善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生在校摔伤主要看学校有没有过错,学校没有尽责有过错的应该承担责任。你说的情况学生在教室里摔伤,学校有教育管理和安全保障的责任,没有尽责,学校应该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学校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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