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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到公安机关更改出生地。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零四条公民的文化程度、身高、兵役状况、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
孩子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上出生地不一样,需要户主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户口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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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籍贯,出生地不是一个概念,籍贯和出生地是一个概念,也就是你的老家,而户口所在地是你户口本是登记的现在住址。所以户口所在地与籍贯(出生地)的区别就是一个是户口本的登记住址,一个是你的出生地。
两者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当事人应该先确认孩子户口本上的年龄与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出生日期是否一致; 2,如果两者是一致的,只是预防针本上的出生日期不一致,则更正预防针本上的日期即可; 3,如果是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与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的日期不一致的,应该修改户口本上的日期; 4,预防针本上的出生日期,可以去当初办理的医院,说明实际情况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更正(需要经办人签章); 5,如果是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携带含监护人及未成年人信息在内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更正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无法更改:当事人的出生日期,应以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登记的为准,该证明一经签发,原则上来说,是无法更改的(所以填写内容时,要仔细核对)。《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三、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二)严格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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