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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程款纠纷,当事人应当积极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通过起诉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
工程款纠纷。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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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xxx ,汉, xx 出生,住南 xx 被申请人: xx , 汉, xx 出生, 住 xxx 职业 :xx 申请执行依据: xx 省 xx 市 xx 区人民法院 (xx ) xx 庆 xx 初字第 xx 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 请求: 1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 xx 元 ; 2 ,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 xx 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 市 xx 区人民法院于 xx 年 xx 月 xx 日就申请人 xx 诉被申请人 xx 人身损害侵权纠纷一案 作出判决((xx ) xx 民初字第 xx 号) ,判决被申请人 xx 应于 2012 年 xx 月 xx 日前支付申请 人 xxx 元赔偿款。 被申请人未上诉,原判决现已生效。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均不予理会, 拒不执行原判决,被申请人至今尚未支付申请人赔偿款。故申请人要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 偿款 4xx 元,同时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 xx 承担。 此致 xx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 0 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1、担保人不能免责。担保人履行义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2、如何执行,依据生效的裁判文书。
工程款未结算属于工程款纠纷。 1、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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