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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人在履行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公正地维护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2、合同履行期间应按合同约定派驻足够的人员从...
承担以下两项义务: ⒈须对包括被背书人在内的所有后来取得该汇票的人保证该汇票必将得到承兑或付款。 ⒉须保证在他以前曾在该汇票上签名的一切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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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人在履行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公正地维护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2、合同履行期间应按合同约定派驻足够的人员从事监理工作。 3、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4、任何由委托人提供的供监理人使用的设施和物品都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设施和剩余物品归还委托人。 5、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及其职员不应接受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有关的报酬,以保证监理行为的公正性。 6、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申明的秘密。 8、负责合同的协调管理工作。
监护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是代表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由于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顾状态; 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护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由于社会抚养费存在如费用资金用向不明、各地社会抚养费用无法统 一、个别家庭实在无法支付高额的费用等问题,尤其是造成了我国人口结构的扭曲,如人口老龄化严重等。许多人要求取消社会抚养费。但现阶段并没有相关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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