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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流动人口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并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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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好上海居住证,可到所在地的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和办理因为居住证积分必须有单位办理,联系你本人所在单位的HR或人事部门居住证积分模拟评分,到上海居住证积分网站填写评分表格查看评分结果,如果模拟评分满120,到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填写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登陆积分申请系统,选择个人,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不知道密码的话询问HR)进入系统填写表格,需要把个人信息,单位信息,社保信息,家庭信息都如实填写,如果不清楚可以询问HR提交所需的材料给单位HR,HR会去人才中心办理HR指定的证件在积分申请系统查看办理进度和状态,如果少材料须及时补齐,如果有退回须问清原因然后再次提交办好之后也可以在网站查询有效期;希望可以帮到你。
(积分材料)持证人申请积分的,应当根据《》积分指标项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积分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积分申请)持证人申请积分的,委托其单位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积分办理)人才服务中心收到积分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积分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属实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并告知申请人积分情况。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17年1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公布)第三条,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条件为:1。离开居住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半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1)合法稳定就业;(2)合法稳定居住;(3)连续学习。2、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可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请《上海市居住证》。3、居住在违法建筑物或者有违法居住行为的,不得申请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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