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在诈骗案件中,若介绍方收取了介绍费但不知情,该怎么办?

2024-12-11
如果不介绍者知道这件事,他就无法主观判断是否存在直接故意的犯罪行为。将此视为诈骗罪是过于偏颇的。诈骗罪是指利用虚假事实或者故意掩盖真相等手段,骗取他人公私财产,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如果介绍者对此完全不知情,那么该事件应该被排除在犯罪行径之外。这是因为诈骗罪的构成要素不仅在于主观上必须具备直接故意的心态,同时还需要体现出对他人公私财产的非法占有意图。由此可见,在完全不知情的状况下实施诈骗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介绍者并不存在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也缺乏对他人财产的非法占有企图,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相去甚远。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