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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欠银行钱不还的话,是属于民法管辖范畴,是不需要坐牢的,顶多就是把自己家产全部赔上而已。 但如果是国家单位里面存在上面你说的情况,虽然欠银...
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判刑的,看可以被拘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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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判刑的,银行贷款还不还属于民事纠纷,绝对不会牵扯到刑事,只有刑事罪才会判刑,所以不可能判刑。民事纠纷最后的处理结果是强制执行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银行会先发律师函,再上法院起诉,法院判还款,然后执行,会查封相关资产,不会轻易判刑。除非有证据证明,从一开始就伪造各种证明文书,从银行骗取款项,并用于个人挥霍,这种构成了诈骗罪。
欠钱一般来说是不构成犯罪的,网络贷款也是一样,但如果借钱的时候就虚构事实,本来就没有还钱的意思,可能构成诈骗罪,3000元是量刑起点。或者法院已经判决行为人还钱之后,行为人在执行中有能力偿还却不还钱,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也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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