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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过程中,难免会有资金需求,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公司间相互借款,只是规定了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企业间借贷,是指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
1、企业之间原则上是不准发生借款业务。对与公司和公司之间借款的事,虽然现在普遍存在这一现象。 2、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理由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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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可以签订无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只要借款合同是依法订立的,不违背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的,企业之间是可以通过借款合同进行资金融通的。
分公司之间能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真正意义上的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所以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是不能对外以分公司名义借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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