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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不用本人自己亲自去,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委托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
起诉不一定需要我办理。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公司当有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证据。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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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离婚是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它将导致当事人双方身份关系的变更,所以离与不离都要当事人亲自表态才行。而且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调”后是否能“解”也必须当事人亲口说了才算数。正因为如此,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
今天,我回答大家咨询最多的一个问题,就是离婚起诉一定要自己去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于离婚诉讼,法律要求本人在开庭时到场。《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外,还应当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的原则是双方必须亲自出庭陈述意见。当事人能够表达意思时,出庭应诉是离婚案件当事人的义务,不能仅由诉讼代理人代理。同时,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也规定,原告在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撤诉。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原告起诉法院要求离婚,签收法院开庭传票后,如有客观原因无法出庭,应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认为理由成立的,可以依法延期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或特殊情况,事先没有提出书面意见,可以按撤诉处理。
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具有特殊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除此之外,有的法院出于慎重考虑,立案一般也都要求当事人本人亲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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