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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与精神病离婚。 2、公民依法享有离婚自由,当事人婚后发现配偶有精神病的,且其精神病病情比较严重、久治不愈的,夫妻感情因此破裂的,当事人...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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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才能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参加离婚诉讼。在审理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如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疗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都可确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配偶一方为精神病人,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关键是看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据此规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三种情况: (一)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二)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三)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离婚案件中,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可以离婚,但是必须经过法院诉讼程序,由法院依法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指出“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3.《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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