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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
办理流程:步骤一: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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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一: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一、到双方户口所在的居(村)委会开具《未生育、未抱着证明》。 二、凭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及《未生育、未抱着证明》,到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拟落户的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准生证即可。以上相关证明,可能有些地方除身份证外还要求户口簿。
需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医院开据的生育证明(通常是在怀孕后两个月办理)、一张与结婚证上相同的照片,然后到男方或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委,提供上述资料,进行系统登记,填写相关资料,即可办理成功。无需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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