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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
动产抵押未登记的,抵押权是成立的,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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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动产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 (二)代理人名称(姓名);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担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抵押登记是指抵押权人请求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记载其所占特定物上设定的抵押权事项的事实。抵押登记一般包括形式登记和实质登记。
房屋抵押登记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和第三十一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房屋抵押登记无效,不能对抗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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