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 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 千...
投标人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及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评标;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法决定不招标或邀请招标的;(二)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履行招标方案审批而未经审批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的;(三)不按规定处理投诉或举报的;(四)不履行监督职责的;(五)干涉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或确定中标人的;(六)干涉资格审查、评标的;(七)强制招标人报审标底或最高限价的;(八)违法收取费用的;(九)其他行政违法行为。
1.警告。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处罚,主要初犯、偶犯、违法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人。 2.罚款。罚款数额一般在1元以上、200元以下;但是对于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的,处15日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审核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程所在地的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本办法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招标文件中未包含符合计价规定条款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规定提供资料的;(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计价规定进行工程结算和审核的;(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误差超过规定范围的;(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执行《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42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8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