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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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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申请同样有一定的时效,在规定的时效内对工伤赔偿进行申请,并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也有明文规定,具体的工伤赔偿申请的规定: 1、在通常情况下,工伤事故发生后,伤害结果也随即发生,伤害结果发生之日也就是事故发生之日,故对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的理解不会产生歧义。但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伤害结果并未马上发生,而是潜伏一段时间后才实际发生,即伤害结果发生之日与事故发生之日不一致的特殊情况下,“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应当理解为伤害结果发生之日,并以之作为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起算时间。 2、文义解释是正确理解法律条文的首选方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从字面含义上看,“事故”是对于“伤害”的修饰和限制,即这里的“伤害”是基于工伤事故而发生的,伤害结果与工伤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据此理解,“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就是指伤害结果发生之日,而不是事故发生之日。 3、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前提,是工伤事故伤害结果已经实际发生。工伤事故发生后,如果伤害后果尚未发生,上述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无法预知是否会产生伤害后果、会产生什么样的伤害后果,也无法预知伤害后果会引发什么样的损失,当然也就无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正确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应当认定“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即为工伤事故伤害结果实际发生之日,而不是工伤事故发生之日。
老工伤只可以享受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能追加赔偿。 老工伤,是指即1996年10月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之前的工伤(也有的省市把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之前【2003年12月31日之前】的工伤划归于老工伤),按国家规定,已经纳入社会统筹。按各地规定,不能按现行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符合享受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旧伤复发工伤医疗、残疾器具配置和停工留薪期、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现行法律规定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部分省市规定可以享受,部分省市规定不可以享受。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实施再次工伤待遇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lt;工伤保险条例再次工伤待遇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gt;办法》 第三十三条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复发的医疗待遇,但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芜湖市财政局 《关于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 芜人社秘〔2014〕483号 四、待遇支付 (一)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纳入工伤统筹管理后,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现行工伤保险相关政策执行。 (二)符合本意见规定配置辅助器具的老工伤人员不愿意配置辅助器具的,可按年度辅助器具配置标准的60%领取辅助器具配置费。
大家都知道,所有的建筑公司都对建筑工人买了意外保险,因为在建筑工地免不了偶有不慎导致意外工伤。那么一旦出现了工伤事故事实,建筑公司如何申报工伤保险,让建筑工人得到应有的保险赔偿呢?工具原料当地医院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方法步骤首先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保障部门电话报案,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如何申报接下来是要填写两份表,一份是事故报告登记表,一份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表可以自己制做,也可以去人社局领取。我是自己在电脑上制做的,因为先不知道在哪里可以弄到表格。这两份表填写是要建筑公司盖章的。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如何申报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如何申报查找受伤工人当初进公司时的劳动合同和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这两样东西也一定要有公司的公章。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如何申报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如何申报医院的门诊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书各复印一份(原件也带上),受伤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如何申报带上所有准备好的材料到政务服务大厅找市人社局窗口。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如何申报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如何申报填写一份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签上办理人的姓名就可以了。对方受理以后,接下来就是等待电话了。结果基本在上两个月以内会出来。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如何申报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如何申报D注意事项公司提供的资料一定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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