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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情形: 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第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
一、哪些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前述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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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情形: 第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第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第 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一)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二)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三)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四)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主要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如有证据证明女方和他人同居等,法院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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