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过离婚冷静期。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
2、协议离婚的程序流程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是一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协议离婚有如下程序: 1、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程序: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规定: 1,《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2,《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