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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因为股东人数2...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设限的是公司的发起人。 2、《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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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股东身份权。股东对公司出资,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后,股东的名字就会被写入股东名册。 第二,参与决策权。成为公司股东,就意味着有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公司大小事务,包括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 第三,资产收益权(也叫分红权)。 第四,知情权。只要拥有公司股权成为股东,都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第五,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当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或者公司打算增加注册资本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出钱购买要转让的股权或新增发的股权。 除此之外,股东还有退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等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1-50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2-200人;发起人半数以上要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上市以后无股东人数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是的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的要求:“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由此可知,发起设立的股东人数是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2、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由此可知募集设立的的股东为不特定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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