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有: 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 2、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 3、代表破产人进行必要的民事及其它活动。 4、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破产程序中,其他主体是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破产人,债权人会议也不宜担任此角色。因为若由它们之一担任破产管理人,则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实难保证它们的行为能完全做到公正、合理,故成立专门机构作为破产管理人是必要的,其在破产程序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我国现行立法中关于破产管理人的规定不仅过于原则、抽象,而且十分简单,很不完整,这不利于破产程序目的的实现,不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不符合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因此,本文拟通过结合我国现行破产立法规定,对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一简要的分析。
破产管理人职责如下: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帐簿、文书等(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的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此外,《企业破产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9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