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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属政府原因或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闲置按以办法处置:(一)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法》的规定: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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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以上是广东省的规定,你可以依法要求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第2款规定,“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1)特殊情形是指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不要安置补助费、人口增减导致人地矛盾突出三种情况。(2)只限于个别农户之间进行调整。(3)调整只限于耕地和草地,不包括林地。(4)必须坚决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即首先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然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再报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5)凡是承包合同已经约定不调整的,不能以其他任何理由调整承包地。
死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供养亲属范围:(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女包括遗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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