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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委员会和开发商协商物业费的标准是由所辖物业的配套设施决定的,其收费标准应该依据政府指导价或市场指导价,经与业主委员会或前期开发商充分...
有以下一些情况可以打折:情形一: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可申请物业费打折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分期开发,分批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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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拒交的。 很多业主不知道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遇到物业违规收费的时候,就会选择拒交物业费,小编建议大家在做决定之前多了解一下才好。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现在的业主都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大多数的业主都觉得收费不合理的话,就可以联合其他业主协商解决办法。 业主如果对物业费收费标准有异议,可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沟通收费标准。每一位业主都有权提出异议,大会可以讨论产生新的收费标准,如果谈不拢,还可以像房管部门投诉。总之,物业服务项目或收费标准发生较大变动,都应在小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如果多半业主同意更改才能改变。
有以下一些情况可以打折:情形一: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可申请物业费打折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给先期入住业主造成噪音、粉尘等环境污染的,业主交纳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应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情形二:未入住、未使用物业可打七折纳入物业管理和服务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而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物业公共服务费用由业主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他人使用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或使用人交纳,但业主负最终责任。而房屋一旦开始装修,就认定是入住。情形三:没有计入房产面积的房屋不收服务费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车库除外、阁楼减半);未办证的以售房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或房产测绘部门实测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业主拒主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应首先与业主协商并发出催告。催告后业主在合理期限内未缴纳的,物业公司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并承担滞纳金、违约金等损害赔偿。《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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