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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8-2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
要看是什么性质的纠纷。如果是民事纠纷,一个亿的经济纠纷也不会判刑。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联系或留言,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打字辛苦,满意的话,请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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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61条规定,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是指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即在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中虚构、捏造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瞒公司的负债、损益、财物状况变动、利润分配等情况,使股东和社会公众无法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犯罪主体是公司。犯本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新《会计法》第四十三条明确指出,“伪造、编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外,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经济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三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经济纠纷的方式非常多,只要处理方式不违反法律规定,诉讼时效随时随地可以中断,根据规定,经济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如果是民事经济纠纷,应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详细了解情况后,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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